11月10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实践及其历史性成就》白皮书,并举行新闻发布会,西藏自治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问题。
有记者提问:有媒体说,西藏建设了大量的寄宿学校,有大量藏族儿童被强迫到这样的寄宿学校,远离家庭住所去上学。请问这一情况是否属实?
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徐志涛应询表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规定,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,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、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,这是确保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权而出台的一项政策,既解决了孩子们上学路途遥远、家长照顾困难的问题,也最大限度保障了教育机会均等和个人的公平发展,促进了国家教育事业的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。
“境外提到的所谓‘藏族儿童被强迫在寄宿制学校上学’的这种情况,我觉得是别有用心的诬蔑抹黑。”徐志涛强调,西藏一些地区由于海拔很高、自然条件艰苦、人口居住极为分散,特别是农牧区的孩子上下学都十分不方便,分散办学又难以保证教学质量,尤其需要设置这种“寄宿+走读”的学校,来保障孩子们受教育权并平等享受高质量教育资源。西藏自治区在寄宿制学校里面实行“包吃、包住、包学习费用”的“三包”政策,非常重视学生家庭参与学校的教育,通过家委会、开放日等邀请学生家长参加寄宿生活管理和规划等。无论是寄宿还是走读,完全是由学生和家长自己的意愿作出选择。
徐志涛表示,中国的寄宿制教育与上世纪西方某些国家有针对性设置的“殖民式寄宿学校”有本质区别。中国的寄宿制教育多种多样、富有人性、充满活力,是发展教育事业、提高教育普及水平的一种好的办学方式,充分体现了教育的公益性属性,最大程度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,为孩子们尤其是边远地区的孩子们提供了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,成为他们开启美好生活的金钥匙。
来源: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吴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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